跨国离婚那些事儿

by | Apr 21, 2021 | Community Property, Family Law, Firm News |

关于跨境离婚管辖权及中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能被美国法院承认及执行一直是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关注也是咨询得最多的问题。本文分享一个两周前,4月9日,加州中等法院第六区对一对中国夫妇(Wang vs. Zhou)跨境离婚案的判决。该判决维持了圣塔克拉拉县地方法院的原判,即加州法院不登记不执行还在中国二审上诉期间的尚未生效的一审离婚判决,并且如果小孩人在加州,但加州法院对小孩监护权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加州法院对小孩事项有有限的紧急判决权。

本案事实:2016年王先生与周女士向加州圣塔克拉拉县地方法院申请离婚。申请离婚的時候,王和周的小孩只有三岁。二人起诉离婚的前六个月小孩一直与周女士同住在中国。当时,双方同意小孩的「家的所在地」及「常居所在地」(home state and country of habitual residence) 是中国,并已就小孩的监护权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当小孩人在加州的時候,加州法院仅有有限的紧急判决权(temporary emergency jurisdiction),如小孩办理美国护照,就医,就学,来加州时居住在哪等事项。周女士回到北京后,又向北京西城区法院申请离婚,且完全不承认当时在加州所签的离婚协议及判決,认为她当时被逼被骗签了离婚协议,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西城区法院后来将小孩的监护权全部判给了周女士。一审后,王先生上訴到北京第二中院。2018年,上诉审理期间,周女士带着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来到加州,申请加州法院认可并登记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

加州对受理离婚案件有居住地和居住时间的要求。离婚的双方必须要有一方在提起诉讼前,在加州住满六个月,在本郡住满三个月。2016年起诉离婚时,周女士在中国,但因为王先生一直住在加州,所以法院可以受理他们的离婚案件。但因为小孩起诉前6个月一直居住在中国,所以不满足加州法院受理小孩事项的居住要求,所以加州法院沒有权限來判決小孩的监护、探视及抚养费相关事宜。

这案子跟跨国离婚有重大的相关,尤其是很多人會将学龄前的幼儿放在国内抚养,或者最近一年,因为新冠病毒的原因,小孩可能都是最近六个月甚至一年以上都不在加州。当父母申请离婚的時候,由于小孩最近六个月都不在加州,加州法院对小孩就沒有管辖权。美国各州除麻省以外,都已将UCCJEA (Uniform Child Custody Jurisdiction and Enforcement Act)這联邦法案融入到各自州的家庭法中,所以各州在处理跨州的离婚案件,最起码在小孩监护探视這方面的相关法条是统一的。

这六个月的标准的前提是有两个重要的时间点:第一是法院受理的时间:第二是法官判决的时间。所以,假如离婚案申请的时候,加州还不算是小孩的 「家的所在地」及「常居所在地」,在別州法院(包括外国法院)还沒受理小孩监护权案子前,如果后來小孩可以搬回(或搬入)加州定居满六个月后,则加州法院可以在小孩的事宜可以判决及处理。

在这个案子中,无论日后中国法院在小孩的监护探视及抚养费相关事宜有任何判决,加州都只能原封不动得登录到王先生周女士两人的离婚案卷宗上,而且是以中国的判决为准。除非中国法院放弃管辖权或转让管辖权给加州,加州法院也沒有任何权力可以更改小孩的监护探视及抚养费等相关事宜。就算日后这小孩长期在加州就学居住,北京法院还是唯一可以更改小孩监护探视及抚养费相关事宜的法院。主要原因是北京法院是第一个对此案的小孩监护探视有管辖权且已受理的法院。但如果小孩人在加州有紧急情況,加州法院可以签署紧急法院令。(比如:小孩美国护照到期,需要周女士配合办理等事项)。

此外,按照中国的法律,在等待二审上诉期间,先前的一审判决是暂缓执行的,所以在等待北京二中院二审的時候,周女士直接将一审判決在加州圣塔克拉拉县地方法院办理登记,加州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加州中等法院第六区确认原判拒绝周女士的请求,原因是北京一审判决还在上诉中,等上诉判决后才能登记。

我们接到的跨国离婚的案件咨询中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我应该在哪里离婚对自己有利。中美法庭只互相认可终结婚姻关系的判决(status only),一般不会跨国帮你执行中/美另一方的判决。中美关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配,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抚养费,赡养费的规定都不尽相同。拿加州来说,加州是无过错离婚州,另一方出轨不会影响财产分割 不会酌情少分。另外,中国的抚养权就只有一项。而美国的抚养权分为physical custody 和 legal custody,一个是身体力行照顾孩子的抚养权,一个是与孩子相关重大事件,如就医,上学,宗教,名字,跨国出行等的决定权。Legal custody一般都是均分,physical custody一般按比例分,几乎没有将抚养权完全判给一方父母的情况。加州抚养费的计算也有一系列的公式,要考虑双方的收入,physical custody时长等。给配偶的赡养费考虑因素就更多,如婚龄,双方工作能力,职业前景,学历水平,年龄,身体健康情况等。

由于每个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其实很难笼统回答在哪离婚有利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家事法律师来评估。如果您或您的朋友有这方面法律需求,也欢迎联系我们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