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绿卡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by | May 24, 2022 | Firm News, Immigration |

最近讨论和咨询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有增加,一方面是因为杰出人才是第一优先类绿卡,目前无排期,且是少有的中国公民没有排期的绿卡类别;二是杰出人才绿卡不需要通过雇主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即使没有offer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三是移民局2022财年宣布增加EB-1类杰出人才绿卡和EB-2类职业移民的配额。但据我们所接触的咨询,很多申请人其实还是并不完全了解杰出人才申请要求和标准,无法更好地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希望本文能给需要了解此类移民的各位提供些实操经验分享。

 1. 杰出人才绿卡有行业和领域限制吗?

没有。 几乎任何职业领域的优秀人才都可以申请。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企业家、艺术工作者、职业运动员、教练员、教授等等都能申请。

 2. 申请EB-1A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质?

在移民法中,杰出人才绿卡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科学技术、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等行业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绝大多数申请人需要提供材料证明自己符合以下十项中的至少三项:

  1. 在领域内获得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
  2. 领域内著名协会的会员,通常该类协会有非常高的入会标准;
  3. 新闻媒体、专业或主流期刊对于申请人的报道和采访;
  4. 申请人参与相关领域人才作品的评审;
  5. 有关申请人原创性贡献的证明,通常是在科技,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领域的原创性贡献(包括专利申请);
  6. 领域内学术文章发表在专业期刊或其他主流媒体(国家报纸杂志等);
  7. 申请人的作品在重要展会展出;
  8. 在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公司内担任重要职位;
  9. 领域内高薪的证明;
  10. 取得商演成功的证明,可通过票房或专辑,录像制品等的销售记录来证明。

这些标准如何实现将取决于申请人所在的领域。标准1、2和3大多数行业的申请人都适用。但标准4、5和6更多适用于学术研究类申请人。申请人需要作出有关发表物为原创,并且具有影响力的证明。通常需要展示该杂志的影响范围和排名状况,以及该发表物的引用状况。对于艺术家而言,除了标准1、2和3之外,还可证明自己符合标准7(作品在重要展会展出)或标准10(在商演中取得商业成功)。申请人需要和律师进行探讨,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对自身条件进行一个细致的审查,从而决定提交何种类型的材料来符合申请要求。

3. 杰出人才绿卡申请是不是只要十项证明三项即可?是不是每项提供一个材料就可以了?

我们建议申请人可能尽可能多地提供材料证明每一项要求。如果只选三项,但凡有一项材料被移民局认为不够充分,案件就批不了。

很多申请人提交给移民局几千页厚厚一纸箱的申请材料,但其实细看几千页中有效信息并不多。移民局的审核不是简单的形式审查,而是实质审查。所以不是说简单地挑三类标准形式具备就能通过,而是要看提交的文件的品质和含金量。

4. 什么样的奖项是移民局认可的?

这类奖项一般是个人奖项,最好是省级以上。学校奖学金和雇主颁发的优秀员工表彰达不到移民局的要求,不会被认可。集体奖项不能直接等同于个人成就,除非能证明个人在团队中起到关键作用或者是团队领导者和负责人。

申请人不仅需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奖杯或领奖照片,还需要证明奖项的重要性、评选组织的人员构成、评选标准、候选人的人数和地域范围、历届获奖者信息、主流媒体对该奖项评选活动的报道等。

5. 什么样的行业协会会员资格是被移民局认可的?

有的EB-1A申请人在评估阶段会告知律师自己是某行业协会会员,或者可以临时花钱加入一些专业组织,从而简单地认为自己应该能满足这一条标准。但在移民局看来,花钱就能成为会员或者持有基本的从业执照并非移民法上认可的精英式邀请式的专业会员资格,无法被认为是杰出成就的证明。

6. 什么样的新闻媒体报道和采访会被移民局认可?

有的EB-1A申请人认为这一项是可以短时间内通过“包装”来达到要求的。其实不然。移民局目前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这一项审查非常严格,不仅看数量,更注重质量,不仅看发行媒体(报纸、杂志、期刊、网络等)的知名度,阅读量、发行量,在同类出版物中是否销量较高,是否为行业主流媒体,同时也看报道的内容是属于商业宣传、软性广告,还是属于对申请人的专访,文章是否有作者署名和日期。报道的形式以报纸和杂志最为理想,大部分网络媒体的报道文章,移民局都是不认可的。视频资料一般的处理是截图打印。

尤其是企业家类申请中,特别要注意的是,媒体报道应该围绕申请人,而不是企业。如果报道通篇只是在介绍公司发展状况或者宣传公司产品,文中只提及了申请人的名字、职务,可能并不符合移民局的要求。但如果报道中有对申请人工作的正面评价的则是有效报道。

7. 申请人担任专业评选活动评委的材料怎么准备?

一般需要收集并提供邀请函、现场照片、评委名单、组委会信息、入围资格和获奖人名单、评选标准、活动规模和影响力、以及第三方媒体对评选活动的报道等。学术研究类申请人可以提供受邀专业杂志学术期刊进行同行评审(peer review)的邀请信以及完成论文审阅的证明,并附上该杂志和期刊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因子作为背景信息。

8. 原创性贡献的证明材料怎么准备?

原创性贡献最直接的证明就是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也可以是体育教练员一种独特的训练方式,独特的表演方式,或是企业家独到的经营模式。原创性贡献一般会结合业内专家推荐信来证明。如果是科技或者技术类公司,公司高管很可能本身就是技术人员出生,企业很多核心技术和专利可能都来自他本人早期的研发。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专利证明以及专利商业化运用的证明材料。在一个专利有多个发明人的情况下,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是主要发明人以及自己在研发中具体负责哪个部分。专利发明人不等同于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也不等于专利发明人。移民局只认可获批专利。

有些企业家杰出人才绿卡申请被拒,常见的原因是申请中提供了大量材料展示企业成就和实力,简单地把团队功劳等同于个人功劳,并没有着重说明申请人本人在企业发展中具体做了哪些关键性决策和原创性贡献来推动企业发展。

9. 怎么界定“高薪“?

移民局对于“高薪”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如果申请人的收入属于同行业同类职位的中上水平,或者收入相当于美国劳工部公布的企业高管第三、四阶薪水(换算成人民币大约200万年薪),且能提供工资发放证明的,可以考虑证明这一条。

10. 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需要提供在美工作计划吗?

需要。申请人可以来美开公司创业,或者由美国企业出具工作邀请。如果是自己创业,仅仅提交商业计划书是不够的,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在美先注册公司、选址、或者有洽谈业务和合作意向等实际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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